|
考證之法:
1.將積算除六十求余數,查六十甲子序表看是否符合當年太歲;
2.將積算除一百八十得余數,再除二十看是否與目下所在的玄空元運相符。
合上二者說明此數有一定的依據,但不一定就準,鑒於玄空元運記載較詳,
故有一定的借鑒之處。今以鐘義明<玄空地理叢譚一>七十四頁的大三元
運表的黃帝元年所在的大三元的一白運為起點,即公元前2997年為始來推。
又一個大三元的周期為540,540與360的最小公倍數為1080,公元1324年與
公元前2997年恰好相差4320年,為1080的4倍,故以1324年作為近代的起點
來求太乙積算。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