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曆十年(1582年),張居正積勞成疾,死於首輔任上,臨終奏疏,推薦他的主考官潘晟進入內閣,馮保派人把他召來。然而御史雷士楨、王國、給事中王繼光卻相繼說不可任用,潘晟便中途上疏推辭。內閣新任首輔張四維估計申時行不肯處在潘晟的下面,就起草意見答應潘晟上疏推辭此事,神宗立即回答可以。馮保當時生病,辱罵道:「我小病,就沒有我嗎?」(潘晟乃馮保系之人..)
明光宗出生時,馮保想晉封伯爵,張四維用沒有先例來責難他,計畫給他的弟侄一個做都督僉事的官職。馮保發怒說:「你靠誰得到今日,卻背叛我!」御史郭惟賢請求召用吳中行等人,馮保責備他同侈相庇護,把他貶謫。
是年十二月壬辰(初八日)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[1],重點在徐爵與馮保挾詐犯法。其它罪狀有:永寧公主選婚,馮保接受梁國柱萬金賄賂,明知其子短壽且確實有病,卻曲意庇護。結果成婚之時,梁「鼻血雙下,沾濕袍袂」,大婚後一個月,竟一命嗚呼,致使公主幾年後亦鬱郁病死。二十四宦官中已去世的,凡是錢財多者,馮保都封鎖其房屋,搜尋家資一空。只撿其尋常之物獻給皇上,而把金珠重寶據有已有。
馮保的宅第店房遍佈京中,不可勝數。他在北山口造了墳地。花園的壯麗,可與西苑(明世宗曾長期居住並辦公的地方)比美。而蓋在原籍的房子有五千多間,連郡跨縣,無論規模還是華美程度,都跟王居不相上下。
此時孝定太后還政給神宗已經很久。馮保失去了依靠,神宗又對馮保積了很多怒氣。東宮老太監張鯨、張誠趁機陳述馮保的過錯和罪惡,請求皇帝打發馮保去閒住。神宗還是害怕他,說:「如果大伴走上殿來,我如何辦?」張鯨說:「既然有了聖旨,哪敢再進宮殿!」神宗就聽從了張鯨的話於十二月批示:「馮保欺君蠹國,罪惡深重,本當顯戮。念係皇考付託,效勞日久,故從寬著降奉御,發南京新房閒住。」[2]萬曆展開查抄了馮保家產的動作,發配南京孝陵種菜,這時候,山東道監察御史江東之、陝西道道御史揚四知等紛紛彈劾馮保與張居正同流合污,多圖不軌,導致張居正「禍發身後」。萬曆十一年(1583年)一月,馮保病逝於南京。馮保的弟弟馮佑、侄子馮邦寧削職後死於獄中。
註:
馮保與張居正協理孝定太后負責神宗的教育。神宗稱呼馮保為「大伴」,懼他三分。神宗在十八歲的時候,曾經因為醉酒拔劍要殺人,馮保向太后告狀,太后憤怒之餘,差點被廢掉帝位,太后命張居正上疏切諫,並替皇帝起草「罪己詔」,又在慈寧宮罰跪六個小時,為此皇帝懷恨在心。
明朝第十三代皇帝是明神宗朱翊鈞(1563-1620年),年號萬曆(1572-1620年),萬曆十年(1582年)六月二十日,內閣首輔張居正去世,明神宗開始獨裁統治,他貪財徵稅,沉湎於酒色之中(一說是染上鴉片菸癮),又因立太子之事與內閣爭執長達十餘年。
1582年《壬午年》空亡:申酉
庚子元 陽43局 主算 8 客算 17 定算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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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\ │始擊 │太歲 │合神 / │
│民基 \ │ │ │君基 /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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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\ │ │ │ / │
│ \ 巽│ 巳│ 午│ 未 /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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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│ │ │客大 飛符 │
│ 辰│ │ │ │地乙 坤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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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五福 │ │ │ │計神 │
│主參 │ 九│ 二│ 七│臣基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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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卯│ │ │ │ 申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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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四│ 五│ 六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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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寅│ │ │ │ 酉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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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定參 │ │ │ │ │
│四神 艮│ 三│ 八│ 一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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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/ │太乙 │定目 │客參 \ │
│ / │文昌 │ │定大 \ │
│ / │主大 │ │ \ │
│ / │天乙 │ │ \ 戌│
│ / 丑 │ 子│ 亥│ 乾 \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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